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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重庆市中药材标准》(2023年版)和《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的公告政策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和《重庆市中医药条例》等有关规定。   

为规范标准管理和方便使用,2022年7月12日发布的《重庆市中药材质量标准》(2022年版)第一批、2022年8月16日发布的《重庆市中药材质量标准》(2022年版)第二批和2023年5月16日发布的《重庆市中药材质量标准》第三批合并为《重庆市中药材标准》(2023年版)(下称《标准》);2022年12月14日发布的《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一批、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二批和2023年5月23日发布的《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三批合并为《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   

由凡例、正文及附录等组成,凡在我市按《标准》和《规范》开展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均应符合其要求。

自实施之日起,《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收载的品种,同品种规格的原炮制规范同时废止;未收载的,炮制规范仍执行《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06年版)(已经公告废止的除外),但应符合《中国药典》的相关通用技术要求。   

国家药品标准已收载的品种及规格涉及《重庆市中药材标准》(2023年版)和《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的,自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