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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重庆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政策问答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需具备哪些资质条件?
委托方需为取得中药制剂批准文号或制剂备案号的医疗机构。受托方需为重庆市市内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机构或企业,委托配制制剂须符合许可载明的配制或生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