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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营业场所和仓库面积要求?

日期:2024-01-02

答: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场所面积要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仓库整体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或总容积不少于4500立方米;重庆市其他区县仓库整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或总容积不少于30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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