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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39F/2022-003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药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关于《重庆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药品(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统一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标准,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我局正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庆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准》(征求意见稿))。为使该《基准》的制定工作符合实际,现公开征求《基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的意见建议,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3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编:401120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箱:cqyjjzfc@163.com

  附件:1.重庆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重庆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  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起草说明.docx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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