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SUNSSHES海葡萄凝水保湿液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被抽样单位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涉及市外的,已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处置。重庆市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
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doc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