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监督检查,重庆合正医药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防控措施,停业期间不得擅自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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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
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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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合正医药有限公司 |
渝AA0231409 |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麻柳大道325号附9号3-1(自编号A区) |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麻柳大道325号附9号2-1(自编号A区);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麻柳大道325号附9号3-1(自编号B区) |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