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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的公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局工作要求,经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同意以下企业自2026年7月17日起开展牙膏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
试点企业: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
个性化服务场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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