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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重庆复春医药有限公司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重庆复春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渝AA023000128)开展现场检查,企业已完成问题整改。现决定解除该企业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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