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渝药监〔2023〕36号),我局组织对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玄参饮片、独活饮片使用的玄参、独活药材进行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现予公告。
中药材GAP符合性信息
药品生产企业 |
中药饮片品种 |
中药材品种 |
中药材 种植企业 |
基地地址 |
基地 面积 (亩) |
检查 结果 |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玄参 |
玄参 |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城口县庙坝镇南坪村 经度:108°34′17′′E 纬度:31°55′2′′N |
200 |
符合 要求 |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独活 |
独活 |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城口县庙坝罗江村(朝阳坪) 经度:108°48′27′′E 纬度:32°2′49′′N |
500 |
符合 要求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