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马春燕、袁瑞华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撤销马春燕、袁瑞华《执业药师注册证》,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现予公告:
序号 |
姓名 |
执业药师资格证号 |
“挂证”单位 |
1 |
马春燕 |
ZY00254819 |
重庆市靓林医药有限公司 |
2 |
袁瑞华 |
ZZ00338924 |
重庆市靓林医药有限公司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