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联合部署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根据《国家药监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国药监综〔2022〕9号)、《公安部关于传发<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传发〔2022〕26号)精神,3月9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严格对标对表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和公安部主要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八个专项工作,提出五项工作措施。一是依法严查重处,健全办案机制。二是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三是强化系统协同联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案件查办合力。五是强化整治督查督办,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方案》提出,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风险研判,落实专人督办,严防风险变事故;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以重庆市药品安全一域之稳服务保障全国大局之稳。
为推进《方案》落细落实,3月11日下午,市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召开了我市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专题会议。会上,一是进一步就整治攻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联合执法、线索通报、检鉴协作、信息共享、挂牌督办等协作机制的具体工作措施。二是对《“两高”司法解释》进行了充分讨论,针对市面上常见的“假药”“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情形进行分类,对是否符合“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情形予以明确。三是就部分公安分局提供的在办案件或线索,逐一进行研判,对涉案产品进行初步认定,同时研究决定定期组织召开案件线索研判会议,形成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