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举办2021年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管暨药物临床试验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落实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强化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法律责任,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市药监局于9月27日至29日举办了2021年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管会议。会上通报了2021年全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管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工作形势,查摆剖析机构在备案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厘清工作思路和重点。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对各机构加强研究人员管理、严格伦理审查等工作提出要求,表示将与市药监局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依法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管。此次培训会特别邀请了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核查专家现场讲解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和现场检查常见问题,同时还邀请了首都医科大学、陆军军医大学等国内GCP专家就伦理审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和运行问题分析等进行了专题授课,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柏朝诗出席培训会并作讲话。
柏朝诗副局长指出,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已改为备案制、药物临床试验也改为默示许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一是企业开展药物研发项目逐年增多,我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数量大幅增加;二是国家高度重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不仅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遵守GCP提出了要求,也明确了对未按要求开展研究的相关机构及责任人员的处罚。
柏朝诗副局长强调,各单位要围绕加强药物研究机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确保药物研究质量和受试者权益,推动我市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促进重庆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三是加强能力建设,主动加强对国家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的学习,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市局相关处室、各直属检查局、市药审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约100人参加培训会。最后,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现场模拟检查和考试,检验了集中培训学习效果,促进了检查人员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管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