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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儿童用妆安全我市举行“5·25爱肤日”宣传活动

日期: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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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儿童化妆品?”、“如何选择儿童化妆品?”、“儿童可以使用彩妆吗?”“儿童使用化妆品后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5月25日,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协办的“5·25爱肤日”宣传咨询活动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举办。活动现场热闹非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儿童医院皮肤科专家耐心细致地解答着家长们的疑问,并发放科普手册、播放宣传视频。据悉,这是我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宣传周期间,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也联手当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用妆科普宣传活动。

  据了解,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其中婴幼儿化妆品专指供年龄在3岁以下(含3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儿童用妆安全关系儿童的身心健康,如何选对用好儿童化妆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为宝爸宝妈们现场支招:一是要查询产品和生产企业等基本信息,建议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APP进行查询,注意检查包装上有无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许可证号,有无标明产品成分、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等,进口产品也应有中文标签;二是要查看产品成分,三岁以下儿童不要使用含有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沐浴产品和香波除外),水杨酸及其盐类(香波除外),碳酸、硼酸盐和四硼酸盐,或沉积在二氧化钛上的氯化银等成分的化妆品,含有滑石(水合硅酸镁)成分的化妆品,应注意粉末远离口、鼻,含有氯化锶的化妆品儿童不易常用;三是不要让儿童随意使用、抓拿成人化妆品,不要让儿童随意使用染发、烫发产品;四是不要轻信虚假宣传,化妆品没有治疗作用,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或使用医疗术语,凡在标签、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治疗湿疹”“抑菌”等的产品,都不要相信,反而如果儿童化妆品使用后短期治疗效果明显,更要提高警惕,谨防非法添加风险。有家长问到儿童如何使用彩妆,该负责人表示,出于安全和健康考虑,不建议儿童使用彩妆,如果因为演出节目等确实需要化妆,建议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正规产品,化妆前最好在前臂内侧涂抹做个“皮试”,如果没有过敏才能使用,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卸妆。该负责人特别提示,现在网上流行的所谓“儿童彩妆”更接近玩具,不建议儿童使用。

  针对家长们关心的儿童化妆品不良反应问题,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专家提示,如儿童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出现眼睛充血、流泪,或使用后出现皮肤发红、瘙痒、刺痛、出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等,应立即彻底清洗,停止使用,如果症状严重或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建议带上化妆品(含包装盒、购买票据等),配合医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

  据悉,我市已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256家,覆盖全市所有区县,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是其中之一。该院皮肤科作为西南地区最大的儿童皮肤病诊治中心年均接诊达20.6万人次,承担着儿童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收集、上报、评价、监测和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