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重庆市药监局高度重视、周密布置,多次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中明确,整治行动着重对辖区内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仪(额温枪)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医疗器械防疫物资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五类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使用监管、加强防疫物资产品抽检和查验出口防疫物资、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
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对五类物资生产企业摸清了底数,健全了监管档案;坚持驻厂检查,一企一策;严格了审评审批,从源头上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辖区内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进行专项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了疫情期间应急审批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对不合规的企业依法作出限期整改、约谈、召回、暂停生产等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