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深化药品审批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发展思路,市药监局多措并举助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鼓励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引导支持企业开展中药研发创新。二是积极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工艺以及体现临床应用优势的新剂型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支持企业按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改进工艺,助力我市中药产业提档升级。三是加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审评审批,对符合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优化和规范备案管理。2019以来已完成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品种备案25件,完成中药补充申请90多件。四是建立应急审批通道,全力支持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审批。疫情期间,我局积极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审批2个新冠肺炎防控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