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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四减”为行政审批提速

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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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药监局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致力于提供更高效的审批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减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可以共享相关部门信息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遗失证明等19项证明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资料,改为网络或内部核查。二是减时限。33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1/2。三是减次数。执业药师注册实现全网办理,申请人“一次不跑”即可完成注册;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医疗器械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备案、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麻精药品运输和邮寄证明实行当场办结,申请人“只跑一次”。四是减环节。取消《药品经营许可证》筹建阶段现场检查环节,只需书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