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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用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书

日期: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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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根据国家药监局要求,我市正式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7种许可证书。对2019年尚未到期的许可证书,将在2020年12月底前更换新版许可证,有效期与原证一致。
  此次启用的7种许可证书,分别是《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新版许可证书样式由国家药监局统一制定,市药监局开发了新版许可证制证系统,在全市统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