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1〕16号)要求,在全市范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市药品监管局拟定了重庆市药品监管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313室;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jshenpi@163.com ;
3.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03538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
重庆市药品监管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zip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