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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39F/2026-001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药监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1 [ 发布日期 ] 2026-05-15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中发〔2025〕8号)《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推进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医疗器械源头创新,聚焦医工深度融合,促进更多临床创新成果向医疗器械产品转化,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6〕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医疗器械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源头创新、产业链协同,深挖临床创新创意,推动医工协同攻关,优化审评审批服务,着力打造立体化、全链条的创新服务体系,畅通临床创新成果转化路径,打通临床创新向产业化转化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满足临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助推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转化落地-推进应用”工作机制,构建“临床创意源头供给、医工融合技术攻关、央地联动培育赋能、部门协同推广应用”的创新生态,力争到2029年,储备一批医疗器械临床研究成果,培育一批临床创新成果转化上市,推动一批医工融合标志性产品入院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宣贯培训。通过召开会议、调研座谈、专题辅导等方式开展政策宣贯,重点解读“春雨行动”专项政策以及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推进工作机制,讲解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政策法规、注册转化基本流程,介绍医疗器械标准、技术审评、知识产权等基本要求,开展转化成功案例分享交流,调研了解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临床研究开展情况和转化需求,针对临床成果转化的痛点、难点问题答疑释惑,提升医疗机构科研人员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框架的基本认识,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春雨行动”。

  (二)收集创新项目。以重庆市智慧医疗装备重点培育项目库、重庆市卫生健康医学科研项目库、重庆市科学计划项目、重庆市智慧医疗装备医工融合创新项目等现有项目库为基础收集医疗器械临床创新项目;通过市药监局“智慧医疗装备重点培育项目信息填报”“川渝医疗器械领先用户社区”和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卫生健康科技服务平台”“成果转化门诊”等在线平台,广泛征集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举办重庆市医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大赛,激发医疗机构创新活力;鼓励重点医疗机构推荐优秀临床创新成果,建立动态更新的医疗器械临床转化项目资源库,建强“春雨行动”项目储备“源头活水”。

  (三)筛选重点项目。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组建由临床、医工、审评、检验等领域专家组成的项目筛选专家组,在对项目开展属性界定的基础上,从创新性、临床价值、技术成熟度、转化可行性等维度对项目进行综合评议,筛选出具有明确临床价值和转化前景的优质项目,纳入“春雨行动”重点项目库。对于进入“春雨行动”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市药监局应当加强分类界定指导工作,加强与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的沟通交流,定期跟踪进展,协助规划转化路径,对产品研发全过程提供支持。

  (四)组织关联匹配。通过举办创新成果转化大赛、医企对接会、成果转化沙龙、项目路演、开放相关企业和临床创新成果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建立医企信息共享平台等多种方式,搭建医疗机构研究团队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息沟通、双向选择的桥梁,推动临床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匹配。鼓励相关单位搭建项目孵化平台,培育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推动临床创新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

  (五)培育转化项目。对于已对接匹配的重点项目,纳入“春雨行动”重点转化项目库,实行台账管理,分级分类提供技术指导,根据需要支持临床试验资源对接。对于属于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项目,市药监局纳入前置服务范围,实行专人辅导制,必要时组建专家团队,提前介入,跟踪培育,研审、研检联动,提供“一品一策”个性化技术服务,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对于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项目,市药监局加强对接指导,协调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和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西南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可能实现关键技术、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突破、有可能实现国产替代且临床应用价值显著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培育产品基本定型后,积极向国家药监局推荐,经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评估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审评前置服务通道,优先考虑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揭榜挂帅”项目、国家重点研发科技计划项目;对于基本符合第二类、第三类创新/优先申请条件的,指导支持申请人按程序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纳入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医工融合标志性产品转化落地。重点转化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正当理由停滞超过6个月的、经评估认为不具备转化条件的或申请人主动要求退出的项目,予以清退。

  (六)推进产品应用。支持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标志性产品率先入院使用,符合条件经评审纳入重庆市智慧医疗装备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3个月内完成挂网销售,医疗机构按照“应配尽配”原则推动入院配备使用。鼓励开展创新产品临床示范应用与临床评价,支持医疗机构与企业建立使用反馈机制,跟踪产品临床表现,推动产品迭代优化。支持临床创新成果转化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部门协同。健全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医保局、市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共享、密切工作衔接,形成政策协同、资源整合、服务联动的工作合力,共同为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全方位保障。

  (二)整合政策要素。整合科技创新、产业扶持、医保支付、知识产权等政策资源,对“春雨行动”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科技专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种子基金等,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提供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防控与转化运用指导支持,服务医疗器械产业领域专利快速审查;落实医保政策对接服务。

  (三)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优化审评资源配置,扩充检验检测项目,提升检验检测和审评审批质效。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能力建设,提升试验质量和落地效率,吸引优质项目集聚,为临床成果转化提供支撑。

  (四)加强跟踪督导。建立“春雨行动”全过程跟踪、督导机制,对项目征集、筛选、匹配、培育、转化各环节实行台账化、动态化管理,定期开展工作成效评估,实行项目闭环管理,及时总结经验、优化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推动“春雨行动”高质量实施。

  五、工作分工

  市药监局负责统筹协调“春雨行动”总体推进,组织开展项目收集筛选、关联匹配、培育辅导等工作,提供医疗器械监管政策法规咨询和分类界定、检验检测、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协调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和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西南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等。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完善和落实鼓励临床创新成果转化、临床试验开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收集医疗机构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信息并审核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牵头举办医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大赛,联合开展重点项目筛选,实施临床试验机构能力建设和临床试验“揭榜挂帅”,协同推进医企关联对接,参与指导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服务,指导创新产品入院应用等。市科技局负责配合收集医疗机构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信息,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重庆市科技创新专项、种子基金,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评选。市经济信息委负责配合收集医疗机构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信息,推进医企关联对接,支持产能配套、市场拓展,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等。市医保局负责提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重点转化项目所涉及的医保政策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等。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提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领域专利布局、转化运营、风险防控等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服务。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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