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公众用妆安全,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收集、分析评价重庆市范围内发生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组织编撰《2024年重庆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告数量持续稳步增长
在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2024年重庆市共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7800份,同比增加14.52%,其中严重报告7份,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为244份,同比增加15.09%。2015至2024年,重庆市累计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45097份,详见图1。

图1 2015-2024年重庆市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
小贴士: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损害。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是上市后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控制化妆品安全风险。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报告所发现的化妆品不良反应,国家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增多,并非说明化妆品安全水平下降,而是意味着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越来越全面,对化妆品的风险更了解,风险更可控,对化妆品的评价更加有依据,监管决策更加准确。
二、报告来源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
2024年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来源于医疗卫生机构、化妆品经营者、个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其他。报告来源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有6724份,占86.21%;其次是化妆品经营者,有905份,占11.60%;个人报告12份,占0.15%;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报告1份,占0.01%;其他报告158份,占2.03%,详见图2。

图2 报告来源情况
三、涉及男性患者/消费者报告占比增加
从患者/消费者性别分布情况来看,涉及男性报告844份,占10.82%,男性比例高于2023年(1:9.78),相较2017年男性比例增加了约1.5倍;涉及女性报告6956份,占89.18%,男女性别比为1:8.24,详见图3。

图3 患者/消费者性别分布情况
四、患者/消费者年龄主要集中在16-44岁,染发类产品除外
患者/消费者年龄主要集中在16-44岁,共有5931例,占76.04%;年龄12岁以下的报告共有204例,占2.61%;年龄65岁及以上的报告共有110例,占1.41%,详见图4。但染发类产品涉及患者/消费者年龄主要集中在45-64岁,占比51.70%,远高于总体报告中该年龄段占比(18.06%),16-44岁年龄段仅占36.36%。

图4 患者/消费者年龄分布情况
小贴士:
从统计数据来看,染发类化妆品不良反应涉及患者/消费者年龄主要集中在45-64岁的中老年人。中老年人使用染发产品的主要目的是遮盖白发,提升个人形象,对染发的需求较为普遍。然而,老年人皮肤屏障功能较弱,为维持染发效果,部分中老年人频繁染发,导致化学物质在体内累积,增加健康风险,且这类人群可能患有慢性疾病或长期服用药物,也会增加染发产品引发不良反应的风险。因此,建议公众尽量避免频繁染发,染发前取少量产品涂在耳后,确定无异常症状后再使用,可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五、患者/消费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较往年相差不大
患者/消费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较往年相差不大,自觉症状主要为瘙痒,占39.46%;皮损部位主要是面部,占77.73%;皮损形态主要表现为红斑,占42.27%;初步诊断主要为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占88.83%;大部分报告转归情况为好转或痊愈,占93.46%。
六、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分类情况
在上报的780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中,共涉及7916个产品,其中普通化妆品5992例次,占75.69%;牙膏48例次,占0.61%;特殊化妆品1876例次,占23.70%。
在5992例次普通化妆品中,以护肤类为主,有4176例次;其次为洁肤类,有843例次;脱毛类(2021年1月1日后备案)最少,仅有18例次。详见图5。

图5 普通化妆品数量分布
在1876例次特殊化妆品中,排名前三的分别为祛斑美白类972例次,防晒类616例次,染发类176例次,详见图6。

图6 特殊化妆品数量分布
七、产品网购来源占比连续六年增加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产品来源为网购、商场和美容美发机构等,详见图7。自2017年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线以来,除2018年产品网购来源占比略有下降外,自2019年起产品网购来源占比连续六年增加,2024年产品网购来源占比达到65.55%,高出2023年网购占比3.85个百分点,高出同年商场占比1.96倍,是2017年网购占比的2.32倍。

图7 产品来源
八、儿童使用非儿童化妆品不良反应情况
据统计,儿童使用非儿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占儿童总报告的24.51%。其中不仅涉及普通化妆品的护肤类、洁肤类、美容修饰类,还涉及特殊化妆品的防晒类和祛斑美白类。
小贴士:
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选择儿童化妆品时需关注“小金盾”标志,需要注意的是,“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并非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须、配方极简原则,更适合儿童生理特点,家长应尽量避免儿童使用非儿童化妆品,三岁以下婴幼儿不宜用彩妆,不建议儿童使用染发、烫发类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