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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医疗器械审评岗位工作人员启事

  重庆市药品技术审评认证中心(重庆市医疗器械审评认证中心)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行政许可现场检查工作。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器械审评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委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医疗器械审评岗
  (二)人数:1-2名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和钻研精神;
  3.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学习或研究方向为医疗器械相关方向;
  5. 三年以上医疗器械研发注册、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主要在有源医疗器械方向具备较为丰富的研发注册工作经验;
  6.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专业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英语水平四级以上,
  7.学历程度高、针对聘用岗位专业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突出者可优先考虑或放宽相应条件。
  二、工作地点
  重庆市药品技术审评认证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4月8日。
  2.报名方式: 进入飞驶特人才网(http://www.fsthr.com),打开本次招聘信息,点击招聘信息下方“我要报名”按钮,点击“提交报名表”提示网上报名成功。
  (二) 初选和资格审查
  1.初选:应聘者报名时自行下载填写《重庆市药品技术审评认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聘用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并通知初选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应聘者持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应聘岗位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审查。应聘者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相关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发出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3份、一寸红底或蓝底照片3张、户口本(户口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学历一份)到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每期三年),并被派遣至市药品技术审评认证中心工作。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 本次聘用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人事关系(飞驶特派遣)、工资、岗位奖金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执行。
  2. 聘用待遇由基础工资加岗位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依据中心聘用人员工资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岗位奖金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能力表现进行调整和确定,能力突出者从优,具体待遇面议
  五、联系方式
  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市药品技术审评认证中心,咨询电话:86898690、86833673;60353861。                                       

                                重庆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认证中心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