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3、问: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什么资格?
答: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核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或放射性化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执业药师资格,以及3年以上药品经营(或生产、使用)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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