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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多仓协同监督管理有那些要求?

日期: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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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仓协同参与企业日常监管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参与企业涉及跨区域设置库房的,按照《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办理事项的通告》(2018年第108号)相关规定执行。将多仓协同参与企业列为四级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项目监督检查,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川渝滇三地应建立风险隐患联合会商机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多仓协同监管情况及风险会商会,通报各自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针对性提出下一步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