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YAOJIANJU.CQ.GOV.CN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数据查询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川渝滇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政策问答
问:多仓协同参与企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一是配备与多仓协同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物流管理机构(集团内委托贮存企业除外)及质量管理人员,制订并落实多仓协同各项制度体系文件要求。二是使用统一的多仓协同信息交互系统,实现采购、收货、查验、入库、贮存、出库、运输、退回、召回等各作业节点及库内物流过程追溯数据的实时传输。三是定期排查协同过程质量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