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与生产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相关问答
问:对并联审批企业有何监督管理措施?
答:加强并联审批企业的监督管理,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一般项目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检查局对其采取约谈、告诫、责令整改等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处理;审批处将相应企业记录在册,不支持其再次申请并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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