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AP),明确了中药材种养植(殖)技术要求,鼓励市场主体规范化种植中药材,鼓励中药生产企业使用符合GAP的中药材,达到规范所要求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制剂可以在包装上标示“药材符合GAP要求”。GAP施行一年来,市场主体(中药材种养植(殖)企业、中药生产企业)对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我市GAP进展缓慢。为了找准症结,研究制定“接地气”针对性政策措施,我们以“探索GAP实施路径,促进中药材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题开展调研。调研发现,中药材生产企业和中药生产企业存在对推进GAP实施路径不明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