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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21

叶世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促进成渝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共同发展的建议》(第121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引领变局、开拓新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年来,川渝两地药监部门以共同提高区域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推动两地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为目标,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带队互访,牵头处室系统性谋划,研究提出事前准入、监督检查、技术互助、人才育用、创新服务、数字赋能等“九大领域”药品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加强两地各部门单位的通力合作,持续助推两地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生物医药产业一体化发展。

  一是强化产业服务,推动产业协同发展。推动重庆国际生物城协同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高地。支持城口GAP基地建设,持续助力大巴山药谷建设,助推渝、川、陕地区中药产业协同发展。由重庆市药监局发起,号召市内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加入渝药创新生态链建设,链接政、产、学、研、医资源要素,探索构建两地在创新技术、科研成果、临床资源等环节信息交流平台,助推研发成果转化。近期,国家药审中心将在川渝开办“服务区域发展战略药品注册相关专题培训”,为成渝两地药物研发注册提供“定制化”培训服务。

  二是推进异地同标和监管同尺,共优两地营商环境。两地统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商研制定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2个验收实施细则,共同出台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出台两地普通化妆品备案技术核查要点等,2023年,组织联席会议5次、召开工作对接会议36次,持续推动13项工作川渝同标,6个事项实现两地通办。在委托生产方面,联合印发跨省委托生产监管协作实施方案,明确川渝两地药品生产监管部门、跨省委托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责任和实施路径,推进异地标准尺度不断统一,对营造公平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协同发展作出有益探索。

  三是一体思谋先行先试,全面促进协作提档升级。在“九大领域”一体化工作机制框架下,两地药监部门议定逾40项重点工作举措,包括共同建立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药品上市后中等变更备案川渝通办机制。按照检查类别、品种风险,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现场检查要点。制定川渝毗邻地区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程序规定,探索在非毗邻地区试点实施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共同开展分析研判,协同防控区域性风险。共同做好监管科学研究,联合建设特殊药品质量研究中心等。

  下一步,市药监局将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地位,积极向上争取参与国家药监局相关标准、机制、方案等的制定和项目、课题参与,争取国家药监局将相关药品监管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放到重庆,让我市企业享受到与发达省市同等的政策红利。我们将逐步健全,成体系推进,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以药监作为,更好地助力国家战略大后方建设,为川渝两地生物医药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此复函已经陈地龙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联 系 人:陈柯旭

  联系电话:023-60353769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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