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0676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复函
尊敬的吴景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药品注册费补贴激励政策的建议》(第0676号)收悉,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和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推动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经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会商,现将建议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收费的由来
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是中央设立、地方制定收费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把调整收费政策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召开医药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参考其他省市收费标准,在国家建议范围内于2016年制定了我市药品注册收费标准,标准与其他省市相比处于中低水平。由于该项收费涉及增加企业负担问题,按照市领导“先订标准、暂缓征收”意见,我市药品器械注册费在全国半数以上省市执行后,于2018年1月开始收取药品注册费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截止2019年3月底,共收取药品注册费237.52万元、医疗器械注册费2005.31万元。
二、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状况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将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制造业列为重庆“6+1”工业支柱产业之一,着力培育壮大千亿级生物与医药产业集群,做强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为进一步激活医药产业集聚效应,积极推进两江新区水土园区、巴南园区、合川园区三个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全面促进医药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集群发展。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33家、药品经营企业1598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65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12026家。据市经信委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市生物医药工业总产值615亿元,同比增长11.9%,实现医药工业投资73.1亿元,同比增长18.8%,医药产业已成为助推重庆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从行业整体看,还存在企业布局分散、产品创新不足、产品附加值低、研发投入和人才储备不足、政策配套薄弱等问题,与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差距。
三、我市减免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费举措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积极收集企业意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并协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建议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减税降费相关要求,参考其他省市先进做法,减免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收费。4月4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将减免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收费纳入其中。目前,上述两个文件正在修改完善中,即将印发。待文件正式发布后,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减负降费和放管服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细化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市降费减税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此复函已经我局周隆海局长审签。再次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和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若对以上答复有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黄伟
联系电话:60353642
邮政编码:401120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