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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7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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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宗委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0477号)收悉。经与市农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等部门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将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坚持严字当头防风险,重点整治守底线,稳中求进保安全,创新服务促发展,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在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方面: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市环保局建立了首批3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于2017年11月公布。10个区县环保部门明确了重点监管企业224家,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市农委依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13个区县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推进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技术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4600万亩、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700万亩(次)、病虫绿色防控面积1200万亩(次)。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市农委开展了高毒农药专项治理、兽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和禁用化合物及兽药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农药管理条例》宣贯培训,在渝北、潼南、璧山、綦江等地开展了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试点工作;市农委、市质监局、重庆检验检疫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将“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任务下达到区县切块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当中。全市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入户率达到90%,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部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
  在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方面: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按照网格化、频次化、全覆盖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行表单式日常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加大高风险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突出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和重要产品,持续开展农村、学校及周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了“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三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餐饮摊贩)和食用油、白酒、肉类、婴幼儿配方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全市多年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三是突出强化“三小”治理。“三小”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市人大立法出台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家宴服务者备案管理办法》3个配套办法,严格加强日常监管,目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持证率100%,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率90%以上,食品销售、餐饮经营者持证率均达到95%以上,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持证率100%。四是强化风险监测。“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7亿元,建成覆盖全市39个区县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完成粮食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等主要产品和畜禽肉、奶制品、水产品等20多类近5万余件食品样品监测工作任务,提供有效监测数据36万余个。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共计报告3959例,采集标本1559份,完成检测样本1225份。五是强化监督抽检。从2014年起,对全市地产食品实施全覆盖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2017年达97%以上,对问题产品100%核查处置,对涉事企业100%督促整改。六是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食用农产品、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纳入重要产品追溯范围,推进肉类、蔬菜等主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市肉菜追溯管理平台与商务部平台实现对接,120余家试点企业追溯子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每月向商务部报送追溯数据量达190余万条,系统运行平稳正常。七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市经信委大力推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对50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20个区县的有关人员开展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33300-2016)培训,目前全市有5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了国家诚信管理体系评价。
  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方面:一是推动日常监管无缝衔接。2015年,市食安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确保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的通知》,明确了农业、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监、检验检疫、铁路卫生监督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与市农委、重庆检验检疫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进口食品及口岸食品安全无缝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建立起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进口食品进口准入与国内市场监管衔接制度,实现了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进口食品从口岸到国内市场的全过程有效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农业、公安、工商、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冻肉产品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行为的通知》,建立冻肉产品市场准入及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为龙头,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为牵引,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体、社会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市和区县两级均成立了食(药)安委及其办事机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推动监管责任落实。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区县政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市食药安委加强对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履职评价,督促涉及食品安全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
  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打击方面: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联合出台了《重庆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深化行警、行检、行法衔接,建立“四位一体”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常态机制。检察院、法院积极支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案件双向移送机制,确保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侦办过程中发现的未构成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在侦查案件中查清食品流向的及时通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017 年,公安机关配合食药监部门开展行动200 余次,出动警力1700 余次,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食药监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食品安全犯罪21件,农业部门移送涉嫌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5件。
  在加强宣传促进共治方面:市食药安办联合19 个市级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及户外平台、课堂、街头集市等载体,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开展了接地气、有针对性的宣传。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331”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安全知识大讲堂、“五进”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赶场日、院坝会、“村村通”广播等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矩阵推广宣传科普知识近1000条,阅读量近100万人次,关注用户4.5万人。
  您的建议既是您对食品安全工作关心关注的充分体现,也是对我们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监督,为我们更好地做好工作提供了借鉴与参考,我们将认真学习、充分吸收,将其落实到下一步具体工作当中。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安全为核心,以严守底线为关键,以防控风险为根本,以促进发展为重点,以有力有效的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区县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一线人员岗位责任,强化考核督责、失职追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健全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实现人员专业化、装备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管理规范化、责任网格化“五化”目标。三是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兽药、化肥使用管理,持续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持续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兽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和禁用化合物及兽药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四是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大力开展违法添加、行业“潜规则”等标外风险监测,综合分析食品快检、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信息,科学划分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治。五是进一步强化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开展“打假”行动,严肃查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食品,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深入开展“两超一非”、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农村家宴、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专项整治。六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坚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强化部门联动、行刑衔接,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在经济上严罚,在法律上严处。严格执行“处罚到人”,及时公布典型案件,强化违法打击的震慑效应,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局面。七是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市网审平台、信用重庆等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依法及时公示监管执法信息,曝光违法行为,建立“红黑榜”等制度。八是进一步加强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尽快完善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明确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追溯信息采集标准。加强部门衔接配合,使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抓起,真正形成“体系”。九是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号召力的行业协会,支持行业协会参与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贯彻。鼓励支持食品行业制定出台行约行规和自律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内部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十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完善“12331”投诉举报受理和有奖举报工作,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此复函已经我局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 系 人:甘锋
  联系电话:60353631,15223589699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