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赵城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0041号)已收悉。经与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的网络餐饮外卖快速增长。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同时,因为网络餐饮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对食品安全行政监督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带来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我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在研究和探索网络餐饮监管工作措施,特别是2016年《国家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出台后,进一步加强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修订了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审查细则,严格网络餐饮许可准入关。一是在《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了“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对外送餐服务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将网络送餐纳入了许可管理;规定了“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商不得申请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项目”、“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说明文件等,供许可机关审查”,对网络餐饮经营设置了基本的许可要求,并对高风险经营项目进行限定,降低了风险。二是在《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中,规定“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单一从事对外送餐服务,不提供就餐场所和就餐服务的,按集体用餐配送经营者归类”,将单一对外送餐服务的归入集体用餐配送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和管理;并对餐馆兼营网络送餐服务提出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一)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场所用于送餐食品的备餐、分装、包装。(二)配备专用封闭的保温容器和专用运输工具送餐,保障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三)送餐食品容器便于清洗和消毒。(四)送餐人员经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行培训)。(五)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或网络公司送餐的,应提交与第三方签订的含有食品安全责任内容的委托协议。(六)送餐服务对象主要为散客,送餐规模与加工能力、送餐能力相适应,原则上中型及以上餐馆经营者一次性接订集体用餐数量不超过50人份,小型及微型餐馆经营者一次性接订集体用餐数量不超过20人份”等,对网络送餐提出严格的管理规定。
二、加强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根据重庆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实际,我局结合《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经营环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渝食药监〔2017〕79号),将重庆市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进行食品交易的经营者以及入网食品经营者纳入监督管理。一是依法对餐饮服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备案管理。目前,我市已对美团重庆分公司等3家餐饮服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或其分支机构进行备案管理,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二是督促餐饮服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我局要求第三方平台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要求网络平台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等。三是将入网餐饮单位线下监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强化日常管理。各区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入网食品经营者排查,建立了“本地入网食品经营者名册”,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按照无证经营进行严肃查处,逐步减少了餐饮无证经营现象。按照重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三位一体”制度,对餐饮单位实行风险分级管理,以风险等级确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高风险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以量化分级等级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入网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了“本地入网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明确了入网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具体项目和内容,督促入网餐饮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网络送餐食品安全。四是将网络经营食品纳入食品监督抽检范围。除常规的食品监督抽检外,还要求区县对辖区消费者投诉举报量大、反应问题集中、风险隐患突出的网络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消除网络经营食品的风险隐患。五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我局在重庆电视台开设“食品药品安全播报”专栏,每周播报一期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开设了“重庆食品药品监管”公众号,定期在网络推送食品安全知识。同时,紧扣群众诉求开展“放心食品快知道”、“食品快检进社区”、“食品安全有奖网络竞答”、“食品药品安全校园行”等吸引力强、体验感好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参与度。在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活动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各地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017年,我局印制了40万张食品宣传海报在公交站台、厂区、小区、市场、交通路口等张贴,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六是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信息共享和监管互动。鉴于网络食品监管工作难度大、复杂性和跨地域性,我局建立了市局与区县分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通信主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沟通机制,在案件查处、证据固定、投诉举报处置等方面建立信息共享、联查联动、相互协作,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七是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2017年,我局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未履行食品安全审查责任和公示职责立案查处3件,罚款35万元;对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4件,罚款45万余元,处置不合格食品269.1公斤,停业整顿1户,吊销许可证2户,对遏制网络餐饮违法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虽然我局加强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但赵城城代表所反映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确实还存在,特别是网络外卖新媒体、新模式的层出不穷,造成监管部门一直在追赶食品安全新发展、新事物步伐。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赵城城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探索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机制,优化和完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协作,加强线下入网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督,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商户的处罚力度,督促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审查和公示职责,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网络餐饮“明厨亮灶”建设,实现社会共识,让人民吃得放心,提高我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此复函已经我局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
联系人:舒开奎
电 话:60353684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72号
邮 编:401120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