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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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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重庆市委:
  贵委提出的《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第0015号提案)收悉。十分感谢贵委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注支持,贵委提出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保障提升监管水平、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共治格局、强化宣传形成合力”等建议针对性强,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市农委、市经信委、市财政等单位认真研究,经会商办理,现函复如下:
  2016年5月,重庆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创”格局基本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得到有效突破;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2017年第三方评估群众食品安全综合满意率达79.77%,比创建之初提高了20余个百分点。实践证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提高重庆城市品位、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全市创建工作情况
  创建开展以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创建统领,将创建标准作为升级版的“国标”,将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共治、强化创建宣传等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对标对表,高位推进。一是坚持创建“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纳入了“十三五”规划,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及各区县政府均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统揽创建工作。全市先后5次召开创建推进会、现场会和调研会。全市34个区县(自治县)成立了区县(自治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积极调研解决创建中的问题,实现了各级党委政府由被动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向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动调研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转变。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创建工作启动后,市食安委印发了《重庆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细化了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的创建责任。市级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谋划完成指标任务,如:市财政局2017年、2018年分别拨付创建专项经费2000万元、1500万元;市经济信息委增设食品工业处,全面谋划食品产业提档升级;市教委召开全系统会议专题部署,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参与创建工作;市农委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主要抓手,全面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城市全域创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落实以创建统揽全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梳理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123371工作思路;重庆检疫检验局实现市、区县上下联动,确保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是坚持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华龙网、大渝网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重庆市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进度情况、创建举措、典型经验等;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开辟创建专栏,发布创建实时动态;各区县利用车载“小喇叭”巡播创建倡议书和食品安全知识;在餐饮经营场所配发印有创建标志和标语的餐牌、纸巾盒,餐桌张贴创建桌贴,让群众就餐时感受到浓厚的创建氛围。四是坚持破解监管难题。出台“三小”管理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审议通过《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7年5月1日全面实施,配套出台《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制度,为各区县强化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家庭集体宴席的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针对火锅类餐饮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和行业“潜规则”,食药监、公安、商务、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拟定《重庆火锅检验规范(试行)》和《重庆火锅经营行为规范》,为保持重庆火锅美食名片,确保消费安全、规范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建设等短板问题解决有新进展,黔江区建成渝东南首个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进入试运行阶段,万州、江津、合川3个区域性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进入规划实施阶段。市农委加快大数据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全覆盖,38个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654个乡镇级监管机构入驻平台,追溯点达1481个。五是坚持示范引领。以多形式、多层面示范引领推动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到目前为止,各区县已确定143个示范街道,149个示范乡镇,433个示范社区,39个示范商圈,108个示范一条街,834个示范企业,1050个示范学校,4036个示范店,38个示范种植基地作为示范创建单位,以示范创建引领辖区创建工作。同时,高标准、大力度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全市123家超市积极踊跃参与创建。
  (二)完善体系,提升能力。一是全面推行网格监管。2014年的机构改革后,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均设立了食药监管所,打通了监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所有村居至少配备了1名协管员,较好地发挥了“神经末梢”的作用,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950多个涉农乡镇全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健全了监管、执法、检验、技术“四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同时,合理划分市、区县和基层监管所的事权,明晰权力责任清单,推行网格化监管,强化考核督导,激发基层监管活力。目前,全市食药监系统有行政执法人员6000余名,占全市总人口比例的万分之二,同时聘有专兼职协管员1.2万余名,特别是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区县新聘用专职协管员953人,充实了基层监管队伍。二是扎实推进规范建设。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对监管机构的人员配备、硬件建设、经费支撑等确定标准、提出要求,出台《关于做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明确组织实施的步骤和验收要求。2017年,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工作不力区县并点对点督促整改,同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食品药品目标考核。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市 1022 个基层监管机构的执法人员、办公业务用房、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和快检设备已全部落实到位;持续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2016年-2017年连续2年组织全市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和监管所长全覆盖轮训,通过集中理论培训和科所联动执法帮扶指导,基层执法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明显增强,能较好地完成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快速检测、执法办案等各项监管工作。三是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集中技术资源和人力财力,建立市食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和万州、涪陵、黔江、永川“一院四所”的食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全市任何地点的检品均能够两小时内送达法定检测机构。创建工作开展后,投入3亿元启动了“一院四所”的迁扩建工程,提升检测能力和效率。加大检验检测资金保障,2016—2017年累计投入食品检验检测经费2亿元;2018年,市级预算投入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1.46亿元,较去年增加近5000万元,基本实现由市级财政统一保障达到抽样检测4份/千人/年的创建标准。
  (三)突出主责,强化共治。一是发挥食(药)安委统筹协调作用。成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食安委,并从领导配置、制度设计等方面,强化其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职责。市食安委每年召开全体会、工作会、专题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017年调整成立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委),将市级成员单位由26个增加到32个。重新制定《重庆市食药安委工作规则》,建立完善10项工作制度,健全部门之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市食药安委2017年召开全体会议3次、专题会议6次,研究食品安全重点难点事项10项,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火锅类食品、网络订餐、畜禽水产品抗生素、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10余项。二是统筹协调抓创建。2017年4月13日和11月1日两次召开市级责任部门联席会议,召开单项重难点指标推进会议10余次,有效促进了创建中各区县共性重难点问题在市级层面得到及时统一研究解决,督促市级责任部门在条线上加强了对区县创建业务指导和帮助。先后组织召开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培训、中期评估专题培训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动员部署暨工作培训等。组织开展对40个区县创建工作督查暗访,将创建纳入市级重点工作督查2次,全面了解区县创建指标推动进度,收集典型经验和共性问题,编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简报、通报、专报85期,起到了时适把握创建动态,上通下联、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作用。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自查制度,形成行业内部自清、自律、自觉的约束机制和企业自查、协会协查、监管检查的联动机制。制定出台12条措施,支持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市网审平台、信用重庆等平台对接,实现相关数据部门共享,以诚信建设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等信息,曝光不合格产品和违规违法企业,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创建中,全市40个区县同步开展“我承诺我负责”的食品安全承诺活动,在充满仪式感的承诺中,提升了创建的主体的责任感和食品安全意识。四是推动形成社会共治良性格局。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331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安全知识五进”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入宣传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食品安全工作, 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义务监督员和“食安志愿者”走村入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定出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12315”“12316”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全年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2674件,按时办结率100%。通过努力全市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氛围得到了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正如贵委在提案中指出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仍然存在对创建认识不够、定位不高、工作乏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监管人员、经费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监管需要,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食品安全科普、辟谣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还需继续加强等短板和弱项。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结合提案提出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确保实现“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产业良性发展”的创建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循“四个最严”,以保障安全为核心,以严守底线为关键,以防控风险为根本,以促进发展为重点,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织密织牢安全责任网。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积极争取全市《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尽快印发实施,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严格落实区县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一线人员岗位责任,构建严密的食品安全责任网。进一步加大督查考评奖惩力度,努力将创建工作纳入对区县、镇街和相关单位的目标考核中,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让食品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安全责任“落地生根”。
  (三)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努力提升保障能力。认真实施国家和重庆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关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在下一步的机构改革中,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争取实现人员专业化、装备现代化、办公信息化、管理规范化、责任网格化。结合产业发展和监管需求,加快建设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采取更严格的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健全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坚决堵住食品安全链条上的漏洞。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四)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严守底线保安全。在执法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风险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区县半月排查、市级部门月研判、市食药安委季分析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分级分类风险管控。
  (五)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深入推进智慧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加强平台系统运用及运行管理,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管理系统、公共服务APP等子系统新建,拓展监管信息平台业务功能,下大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科学管理,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促进系统建设、数据共享、分析研判、监管应用、信息服务等各环节有机融合,促推食品药品监管向精准监管、智慧监管迈进。
  (六)坚持开门监管凝聚共治合力,巩固齐抓共管良好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提高投诉举报办理结果查实率。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惩戒,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站及媒体建设,拓展宣传渠道,增强新闻发布力度,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创新传播手段,提高科普宣传针对性,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行动”等品牌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同时,选择专业性强、客观公正的民调机构开展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为全市创建和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可资参考的科学依据。
  此复函已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贵委有什么意见,请填写《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贵委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理解和关心,恳请贵委继续关注食品安全监管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联 系 人:田珂
  联系电话:60353876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