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406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复函
刘光励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破解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困境的建议》(第040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针对当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手段”等两项建议,都是建立在深入调研基础之上的,针对性强,意见中肯,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帮助。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回复如下:
一、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是在2013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形成的,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也是2013年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为了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我们坚持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在增加人员、加强保障、提高效率上下功夫。
一是落实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置要求,实现机构设置全覆盖。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全市各区县、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于2014年4月全部组建到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现了从区县层面到乡镇(街道)的延伸,按照“一乡镇(街道)一监管所”的原则,在全市1029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之后,根据市政府对乡镇街道设置的调整,相应地调整了食品药品监管所,确保每一个乡镇街道一个监管机构,目前全市共有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1030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由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当地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县分局的指导,并以区县分局的名义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是监管力量向基层监管所倾斜。2013年机构改革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达到6000余人(其中一半左右为乡镇政府调剂明确为专兼职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另一半为食品药品系统专职工作人员),88%的人员都在区县分局和乡镇(街道)监管所,10%的人员检验检测等技术监督单位,2%的人员在市局机关。乡镇(街道)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占全市监管人员总数的70%以上,各区(县)城区范围内监管所人员平均有6人,城区以外的乡镇监管所平均有4人。此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区县财政根据实际配套一定经费,为全市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兼职协管员。协管员主要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协管员10,000余名。
三是统一配备基层监管设施设备。按照人员专业化、装备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管理规范化“四化”目标,对乡镇(街道)监管所持续加大投入,加快提供保障。2014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专项经费1.61亿元,为区县分局、乡镇(街道)监管所统一配备了执法服装、执法装备、快检设备、标识标牌等,为190个城区的镇街监管所配备了执法车辆。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并将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要求和督促各区县政府落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
四是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监管所人员到位后,市局运用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平台,统一组织了覆盖到基层一线人员的视频直播应知应会监管知识培训;对1000余名监管所所长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脱产轮训;每年都制定培训计划,要求分局针对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不低于8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此外,组织监管人员开展了全覆盖的《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
五是建立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2015年,市食安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确保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的通知》,明确了农业、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监、检验检疫、铁路卫生监督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区县(自治县)食安委(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资源共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等制度机制。2017年,结合贯彻落实“两小”条例、火锅类餐饮行业“地沟油”专项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等工作,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工商、卫生、城市管理、农业、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万余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的制度机制逐渐完善,基层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
尽管在上一轮机构改革后,全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较之以前发生了很大变化,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诚如您在提案中讲到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四个最严”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很大差距,基层监管所还面临监管任务繁重、检测设备保障不足、专业人员缺乏、协同能力差等方面的“困境”。我市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监管对象不断增加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效率较低的矛盾还长期存在。经认真学习您的建议内容,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您对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认真学习、充分吸收,将其体现到下一步工作当中。
二、关于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关于分片区设立综合监管机构的建议。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39号)文件 “一乡镇(街道)一所”的相关文件精神设置的。总体上看,全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置运行5年来,在保障全市辖区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您在提案中建议3-5个镇街分片区设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部门,考虑到目前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处于机构改革特殊时期,中央和国务院已经明确,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以及物价管理等部门将在今年内整合组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机构编制纪律规定以及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机构改革期间不宜办理机构调整等相关事宜。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我们将认真梳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在运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积极汇报,争取在这一轮机构改革中解决监管体制所带来的相关问题。
二是关于补充相关专业人员的建议。基层监管所人员系公务员,人员的补充渠道主要靠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14年以来,我局系统依托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考录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工作人员301名,招录岗位除了有少量财会人员外,其余岗位均为基层一线执法监管岗位,招录专业90%以上为食品、药品或法学相关专业,同时明确要求新招录人员须安排到基层工作。今后,我们将在空缺编制范围内,继续采取公招、遴选、选调等多种方式补充基层工作人员,补充食品、药品和法律专业人员。
三是关于强化基层人员执法培训的建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和适用法律法规大大增加,新组建的监管队伍由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整合而成,在履行“三品一械”(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职能方面普遍存在只熟悉单一品种监管执法规则,不熟悉多品种监管执法规则,综合监管执法能力不足。针对这一问题,近年来,我局坚持每年开展大规模、全覆盖的应知应会能力培训,配合法制部门开展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下一步,我们将以提高基层一线综合实作能力为重点,在市级层面组织培训区县分局业务骨干和师资队伍,加强对区县分局开展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考核和保障,着力提升监管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努力提升基层一线监管干部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关于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手段的建议
一是关于加强基层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建议。我们深刻认识到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是目前我们监管工作的短板。尽管从前两年开始,我局启动了全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出了行政办公、监管执法、检验检测、举报投诉等信息管理系统,但是与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相比,监管信息系统在便捷、实用、兼容共享等系统性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还远远没有达到国家总局要求的“机器换人、信息化换人”的要求。加速加快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是我局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抽检管理系统、公共服务APP等子系统建设,拓展基层监管信息平台业务功能,加强信息系统和执法装备的使用培训及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减负减压。
二是关于强化监管检验体系建设的建议。食品药品安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监管,一是行政监管,二是技术监管,后者是前者的重要技术支撑。我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方面着力打造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一院四所一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和万州、涪陵、黔江、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迁扩建项目,整体提升专业检测能力,加快实施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统一开发建设“三品一械”LIMS系统,已完成招标;另一方面着力构建食品快检体系,投入8000万元,在“一院四所”专业食品检测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40个区县分局和1030个基层监管所等行政监管机构,建立标准化食品快检室1067个。食品快检室统一配置快检设备,配备专兼职快检人员,可实现对重金属、农药残留等60—70个常见项目的快速筛查、检测。此外,为了便捷、灵活、及时地筛查食品风险,今年我局争取到财政资金4851万元,为全市39个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购置了1辆食品快速检测车,将在今年下半年交付使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快完善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功能,加大检验检测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基层检验检测能力。
三是关于加强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保障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人、财、物等方面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监管机构“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切实履行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职责。同时,持续加强基层监管所设施设备配备,尤其是基层监管执法所需车辆、装备、器材等设施设备,切实保障基层监管执法所需。
此复函已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王云
联系电话:60353635,15826052304
邮政编码:401120
通信地址: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