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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第034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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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忠代表:

您好!

您在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的建议》(第0349号)收悉。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执法协作机制建设。2015年,市食安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确保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的通知》,明确了农业、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监、检验检疫、铁路卫生监督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监管无缝衔接。2016年,市农委、市食药监局签署《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合作协议》,制定《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意见》,重庆海关、重庆检验检疫局、市食药监局签署《加强进口食品及口岸食品安全无缝监管合作备忘录》,全面构建起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市外食用农产品进入重庆的市场准入、进口食用农产品进口和国内市场准入无缝衔接的机制。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强化分工协作,依法明确了食药监、市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监管职责。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重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市食药监局开展了复原乳标签标识、肉制品兽药残留、蜂蜜产品、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等专项治理,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779件,罚没3999.4万元。市食安办组织农业、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41个,查获侵权仿冒食品、“三无”食品近3万公斤,捣毁私屠乱宰窝点5个,取缔无证经营户381户次,查办案件1255件,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联合出台《重庆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深化行警、行检、行法衔接,建立“四位一体”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常态机制。检察院、法院积极支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双向案件移送机制,确保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侦办过程中发现的未构成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在侦查案件中查清食品流向的及时通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市公安机关与监管部门全年开展联合执法200余次,共同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3件。市公安局破案49起,发起集群战役2起,移送起诉39人,涉案金额1亿余元。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我市农业部门组织开展了以规范乡镇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代宰行为为重点的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严厉查处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生猪代宰行为,严防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流入市场。清理小型生猪屠宰场101个,捣毁私屠乱宰窝点5个,查办私屠乱宰案件10起,罚没金额2.05万元。我市还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4〕227号),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形式对病害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

四、创新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机制。2015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方案》,探索创新餐饮服务监管模式、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有利于规范餐饮加工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方案在试点单位采用透明玻璃隔断墙或隔断窗,“亮化”食品处理区,或者在厨房粗加工制作重点场所安装摄像设备,使消费者能够直观厨房餐饮食品加工过程和加工场所。2016年我市财政部门投入99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探索建立饭店、餐厅食品加工区域监督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有关您关心的转基因食品问题,经与市农业委员会沟通,我国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转基因实施严格监管,国家农业部门负责转基因的生物安全评价,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进行审批许可,农业部在2002年制定发布了农业转基因标识目录。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也明确规定了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中,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监督企业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预包装食品(如转基因大豆油、转基因菜籽油)的标签标识。

此复函已经局长夏永鹏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和《代表建议、批评和建议答复函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

关心,恳请您继续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

助和支持。

联 系 人:甘锋

联系电话:60353631

邮政编码:401120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