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人大第四届第五次会议第0034号建议的复函
董长明代表:
您好!
您在市人大第四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的建议》(第0034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就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市零售药店及其执业药师配备的基本情况
(一)零售药店的基本情况。截止2016年底,我市共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76家,零售药店16099家,其中单体药店2406家,连锁药店13693家,药品零售连锁率为85%。目前在经营的零售药店均通过新修订GSP认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二)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1651名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企业注册执业的有7285人,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注册执业率为33.6%,全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为45.25%。2012年3月1日起新开办的零售药店(仅经营非处方药的除外)全部配备了执业药师。
二、我市加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自2014年我市启动零售药店新修订GSP认证以来,零售药店按要求于2015年12月31日前陆续申请并通过新修订GSP认证,2015年12月31日前未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零售药店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在新修订GSP认证中,药品监管部门督促零售药店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对可以延后配备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进行了宣传动员,要求其尽早达到新修订GSP对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提高药品管理及药事服务的水平。
(二)严格新开办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认证检查验收标准,新开办零售药店(仅经营非处方药的除外)未配备执业药师的,坚决不予许可。在经营许可和认证过程中,认真核查执业药师的资格和从业情况,严防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存在兼职、挂证等情形。2016年共发现44件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认证申请存在执业药师兼职情形,依法不予许可。
(三)加强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中,将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履职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若发现执业药师存在兼职、不在岗履职等违规行为,则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对零售药店予以警告并限期改正,同时督促执业药师遵守执业行为规范,确保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落实到位。2016年,我市对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涉及零售药店25家次。
三、继续加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的主要措施
按照药品监管的有关要求,我市不断加大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的管理力度,但由于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与使用监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接下来,我市将从提高监管实效出发,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
(一)加强新开办零售药店的审批,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标准和程序,将新开办零售药店(仅经营非处方药的除外)配备执业药师作为审核的重点,对不符合执业药师配备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审核执业药师的从业情况,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推动执业药师执业注册与药品经营许可的信息共享,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时,将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与药品经营许可信息比对,如执业药师原从业单位尚未对执业药师原任岗位的人员进行变更,则对执业药师从业情况和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情况开展调查处理,遏制执业药师的空挂和多挂。管好用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系统,为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将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情况、执业药师信息公示情况、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情况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要求零售药店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配备和使用执业药师。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零售药店配备的执业药师未履行其职责的,或者违反执业药师在岗销售处方药管理规定的,则依法予以查处。
(四)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安排,在执业药师执业注册、执业药师执业规范、执业药师信用管理、执业药师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探索,促进执业药师责任的有效落实,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关于在执业药师管理法律法规中增加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处罚等建议,我局已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反映,请其在参与修订关于执业药师方面的法律法规时予以考虑。
(五)整合和优化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执业药师的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听取和收集执业药师的各种意见和诉求,改善继续教育的内容与方式,围绕提高执业药师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和支持现有执业药师通过各种渠道获取药学信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执业药师执业规范的教育培训,强化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
此复函已经局长夏永鹏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和《代表建议、批评和建议答复函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关心,恳请您继续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联 系 人:孙刚
联系电话:6035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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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