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第四届第五次会议第0078号提案的复函
吴应荣委员:
您好!
您在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四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针对家庭过期药品如何回收的建议》(第0078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很有帮助,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多数家庭都存放一些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因群众合理用药的意识不强,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家庭备用药品过期现象比较普遍。家庭备用药品过期后,有的群众怕麻烦、图省事,不愿意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送交回收,直接将家庭过期药品当作垃圾随手丢弃,对环境安全构成威胁;更有甚者,有的消费者受经济利益驱使,更愿意拿家庭过期药品与非法回收药品的不法分子进行现金交易,严重破坏药品管理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对于家庭过期药品导致的安全问题,我们必须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置工作。
二、我市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的主要情况
经过调研,家庭过期药品只要通过合理的途径进行合理的处置,其安全隐患就能够得到有效消除。对此,我市在前几年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
(一)倡导、鼓励和支持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等有社会责任感的药品企业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免费回收活动。自2009年以来,这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药品企业在我市部分区县陆续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免费兑换活动”,定期回收和销毁家庭过期药品。同时,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在渝中区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定点药店,长期回收和销毁家庭过期药品。
(二)2014年我局下发《关于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试点工作的通知》,以监管部门主导、零售药店参与的方式,在全市各个区县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试点,积极探索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的长效机制。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每个区县至少确定2家零售药店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网点,面向社会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同时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回收到的家庭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销毁,努力消除家庭过期药品潜在的危害。
三、继续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的主要措施
为深入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消除家庭过期药品的安全隐患,我局今年下发《关于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在前期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用药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媒介,帮助公众了解过期药品的危害,提醒公众定期清理和合理处置家庭过期药品。积极倡导科学用药、合理购药,抵制大处方,减少家庭备用药品量。
(二)由卫生部门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查、处方点评督查,严肃处理临床用药大处方行为,监督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等规定,大力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将部分零售药店确定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药店,方便消费者送交家庭过期药品。以区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布定点药店名单,并在定点药店悬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药店”标牌,让群众知晓和识别。
(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的监督,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销毁回收到的家庭过期药品,防止回收到的药品回流药品市场,防止采取非无害化方式销毁回收到的药品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五)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工作的支持和参与,营造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的良好氛围,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与处置凝聚力量,在解决家庭过期药品安全问题上实现社会共管共治。
此复函已经局长夏永鹏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关心,恳请您继续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联 系 人:孙刚
联系电话:60353698
邮政编码:401120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