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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强化责任落实,不断优化措施,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水平,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印发《重庆市药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重庆市药监局政府信息豁免公开清单》,修订发布《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有力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1条(含动态类信息24条、政策法规文件17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信息284条、行政处罚68条、药品抽检信息公告4条、政策解读34条、其他类信息290条。),召开(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中央和市级主流媒体发布涉渝药品监管正面文章1400余篇(条),政务新媒体发布推文1162篇(条)。

  (三)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办结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已办结依申请件均在法定有效期内回复办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扎实推进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建设,规范栏目设置,先后完成市局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政策咨询问答库改版,新设置企业证书临期预警、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法规直通车等3个专栏,强化信息公开服务精准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和公众服务能力,“重庆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关注粉丝数增至51365人,今日头条号关注粉丝数增至11215人。

  (五)切实提升保障力度。市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政策问答库改版和开展网站云监测;明确经费36.85万元,推进新媒体建设运维。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2023年综合办公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到局开展专题授课1次,派员参加市级专题培训2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2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9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在上级部门有力指导下,市药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网站版面设置、栏目设置创新性不足,用户体验感不够好;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人员政策水平还有差距,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市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工作力度。一是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功能完善、栏目设置科学化;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促督导,强化考核逗硬,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效;三是加大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药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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