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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根据《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公开责任落实,提升公开服务能力,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9条。其中:动态类信息71条、药品监管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信息284条、行政处罚42条、药品抽检信息公告24条、政策解读31条、其他类信息341条。公开《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通过中央和市级主流媒体发布涉渝药品监管文章1350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市药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自然人5件、商业企业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医疗器械注册信息、规范性文件信息、招考信息、处罚信息等领域,市药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5件,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有效期内回复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药监局持续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2022年印发了《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修订)》《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提升官网建设水平,新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上市后变更、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发布信息67条。依托新闻发布会和政务新媒体扩大传播力影响力,全年举行新闻发布会3次,“重庆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20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药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和平台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强化了对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局机关处室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3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2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3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市药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栏目设置不够完善、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还需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3年市药监局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行网站改版,优化栏目设置,规范网页设计,保障内容的更新及时发布到位;二是持续发布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三是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定期更新资料、查验设备、开展咨询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公众的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药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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