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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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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发布线上审批。进一步压紧压实起草处室和审核部门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做好药品监管领域重点政府信息归集和管理,共发布规范性文件6件,政策解读信息19条,行政许可信息357条,监督检查信息19条,行政处罚信息68条。

  (二)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严格执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疫情防控、重大决策事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等信息。全年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1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中央和市级主流媒体正面宣传1350余篇(条),政务新媒体发文1134篇(条)。

  (三)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公开4件、商业企业申请公开2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3件,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2件,均在法定有效期内回复办结,未发生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网站管理,规范栏目设置,新增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信息、统计信息等4个栏目,增设2个专题专栏,持续优化视频解读和政策问答2个子栏目。目前,我局网站已建立33个信息发布栏目、1个互动栏目,政府信息发布更加多元多样。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切实增强信息发布和公众服务能力,“重庆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关注粉丝43533人,今日头条号关注粉丝8422人。

  (五)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2021年教育培训计划,邀请政务公开工作专家到局开展专题授课1次;积极组织政务工作人员参加市级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落实经费36.75万,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局机关处室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2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2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2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还有差距。部分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深,主动公开、积极公开意识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多样性上还有差距。政策解读多以文字性解读为主,图片和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较少,解读多样性还存在不足。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强化督促督导。牵头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定期提醒、督促督导相关业务处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政策解读审核把关,引导、推动政策起草业务处室多用图片、视频等方式解读,切实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不存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情形,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同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24小时涉渝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编印《舆情报告》335期、《舆情月度综述》11期,并在同级宣传、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