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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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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8年,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新组建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重庆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放管服”举措、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监管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依法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托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改版后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市局官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4条。其中,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动态类信息1576条,占网站公开信息的50.93%;行政许可类信息955条,占网站公开信息的30.87%;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告76条,占网站公开信息的2.46%;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5条,占网站公开信息的2.42%;政策文件类信息183条,占网站公开信息的5.91%;财务类信息69条,占网站公开信息的2.23%;人事类信息7条,占网站公开信息的0.23%;其它类信息153条,占网站公开信息的4.95%。

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行政许可信息

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定期发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

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定期发布行政处罚信息

  (二)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围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疫苗监管、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以及回应相关食药舆情,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气会5次,组织新华社、人民网、重庆日报等中央和市级媒体开展正面宣传3100篇(条)。联合重庆电视台都市频道,定期制作播出《食品药品安全播报》电视专题节目,全年播出52期次,每期15分钟,播出总时长达780分钟,通过该栏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科普宣传、抽检监测等信息78条。联合重庆电视台新闻频道,制作播出“捍卫舌尖上的安全”电视专题节目,通过“天天630”“第一眼”新闻等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38条,发布科普知识135次。

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

定期制作播出《食品药品安全播报》电视专题节目

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会热点事件回应”专栏

  (三)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通过原“重庆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及改版后的“重庆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发布监管执法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信息、消费警示、政策法规解读等信息1718条。


        

             “重庆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            “重庆药品监管”政务头条号

  、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新组建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06件。其中,通过信函形式申请31件,占全年申请量的29.24%;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75件,占70.76%;当面提交申请0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均依法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回复。全年无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新组建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新组建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作为监管执法部门的信息公开针对性还需加强,信息公开的形式上在适应群众获取信息手段的变化上不足,信息公开时效有待加强。针对这些不足,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自身建设与管理创新,努力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更大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药品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重新编制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为重点,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舆论聚焦的重要事项,通过官网、媒体、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等开设专栏,强化药品监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是做好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结合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做好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检监测、行政执法、药品安全黑名单、法律法规传、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着力提高依申请公开水平。针对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的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制,固定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不断,有机衔接。坚持依法办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