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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城区商业中心车库灯箱安全用药宣传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主城区商业中心车库灯箱安全用药宣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谈判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

数量(名)

主城区商业中心车库灯箱安全用药宣传采购

18

3600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24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yaojianju.cq.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
  (二)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份(谈判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111会议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14:30。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15:00。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15: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下午14: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较场口支行
  账  号:123907228910802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3)63993330
  (三)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的;
  2.报价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3.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参与投标的;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yaojianju.cq.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035364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3)6399333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