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大楼空调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综合楼空调维修保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综合楼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18/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8万元。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制热制冷设备、各类空调、维修、维护、清洗;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月2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联系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
  (三)谈判地点: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111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9:30;
  (五)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1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一律在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www.cqda.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6、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023-60353626
  传 真:023-6035362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