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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39F/2023-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药监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第125号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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