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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39F/2021-02206 |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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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市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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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4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的公告(2020年第74号)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记录和数据管理,确保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现予发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doc
国家药监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