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注销重庆市五心好药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注销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
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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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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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五心好药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渝BA023000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