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公告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因备案人主动申请,我局经核实依法对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予以取消。
序号 |
备案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备案凭证号 |
1 |
梅卡医疗器材重庆有限公司 |
转移杆 |
渝械备20230040 |
2 |
梅卡医疗器材重庆有限公司 |
转移杆 |
渝械备20230042 |
3 |
梅卡医疗器材重庆有限公司 |
位置定位器 |
渝械备20230051 |
特此公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