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公示
丰都县人民医院因停止放射性药品使用,经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注销其《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证书内容详见附件。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日期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如公示期内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将正式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监督电话:023-60353723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邮编:401120
附件:拟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拟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住所)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证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1 |
丰都县人民医院 |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14号 |
12500230452027052L |
蔡云刚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
渝放用202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