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日期 |
备注 |
渝药监械处罚〔2025〕1号 |
重庆三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
重庆三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500113092410073N |
蒋汉东 |
当事人生产的02D231204批和05C240302批真空采血管,经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复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版)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232元;2.罚款17325元。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5.04.17 |
2025.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