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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渝药监〔2023〕36号),我局组织对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灵芝、灵芝孢子、淫羊藿饮片使用的灵芝、淫羊藿药材进行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现予公告。

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第二批

药品生产企业

中药饮片品种

中药材品种

中药材

种植企业

基地地址

基地

面积

(亩)

检查

结果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灵芝

灵芝孢子

灵芝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城口县咸宜镇李坪村

经度:108°41' 39.56"E

纬度:31°40' 23.12"N

28

符合

要求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淫羊藿

淫羊藿

城口县大巴山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星光村鞠家梁

经度:108°34' 22.80"E

纬度:31°58' 1.92"N

500

符合

要求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