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渝药监〔2023〕36号),我局组织对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灵芝、灵芝孢子、淫羊藿饮片使用的灵芝、淫羊藿药材进行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现予公告。
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第二批)
药品生产企业 |
中药饮片品种 |
中药材品种 |
中药材 种植企业 |
基地地址 |
基地 面积 (亩) |
检查 结果 |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灵芝 灵芝孢子 |
灵芝 |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城口县咸宜镇李坪村 经度:108°41' 39.56"E 纬度:31°40' 23.12"N |
28 |
符合 要求 |
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淫羊藿 |
淫羊藿 |
城口县大巴山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星光村鞠家梁 经度:108°34' 22.80"E 纬度:31°58' 1.92"N |
500 |
符合 要求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