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组织局属检查局和各区县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一、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红花(批号:211001-02)检查、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二、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参(批号:230201)检查不符合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名单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
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名单
序号 |
检品名称 |
检品来源 |
批号 |
规格 |
标示生产企业或产地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验单位 |
1 |
西红花 |
重庆市龙玉堂医药有限公司云龙门市 |
211001-02 |
中药饮片 |
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吸光度)、含量测定 |
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
2 |
红参 |
重庆佳术好大药房有限公司 |
230201 |
中药饮片 |
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BJY201701)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
(水分) |
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