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药品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检,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一)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芪(批号C-230501)性状和鉴别不符合规定。

  (二)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批号230601)性状不符合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名单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名单

序号

检品名称

检品来源

批号

规格

标示生产企业或产地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

不符合规定项目

检验单位

1

红芪

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

C-230501

中药饮片

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规定

【性状】、【鉴别】(显微鉴别)

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山药

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

230601

中药饮片

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规定

【性状】

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